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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企業所得稅分期納稅政策了解一下
發表時間:2024-08-07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為使社會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創新稅費優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詢了解政策,更加準確適用享受政策,財政部、科技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編寫了《我國支持科技創新主要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今天帶你了解:企業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企業所得稅分期納稅政策↓


【政策類型】普惠性政策


【涉及稅種】企業所得稅


【優惠內容】


居民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均勻計入相應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的居民企業


【申請條件】


非貨幣性資產:是指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以及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


【申報時點】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申報方式】


企業應在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遞延確認期間每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填報相應行次,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遞延納稅調整明細表》。


【辦理材料】


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留存備查資料:


企業應將股權投資合同或協議、對外投資的非貨幣性資產(明細)公允價值評估確認報告、非貨幣性資產(明細)計稅基礎的情況說明、被投資企業設立或變更的工商部門證明材料等資料留存備查,并單獨準確核算稅法與會計差異情況。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1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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