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關于以高水平保護促進中部地區加快崛起的實施意見》。
支持區域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著力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大力度建設美麗中部,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中部地區加快崛起。
中部地區包括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實施意見》從加快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持續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加大土壤和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力度、加強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維護區域生態環境安全、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支撐保障7方面提出了19條具體任務。
其中提到: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支持中部地區持續完善全域覆蓋、精準管控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并做好實施應用,加強規劃環評,合理布局重大產業、基礎設施等項目,因地制宜引導產業轉移和轉型升級,提升能源資源保障和產業支撐能力,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支持推進區域工業化、城鎮化協調發展,支持建設長江中游、中原等城市群和武漢、長株潭、鄭州、合肥等都市圈,指導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麗城市。服務保障重大項目建設。依托環評審批“三本臺賬”和綠色通道機制,對中部地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水利基礎設施、重大戰略新興產業、現代化交通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提前介入、加強指導,對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開辟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能。指導中部地區開展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改革試點,推動優化環評分級分類管理。提升產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支持中部地區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加快鋼鐵、水泥、焦化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高水平建設一批循環產業園、生態工業園,支持規范開展廢舊電子設備拆解利用。開展城市和產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實施一批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工程。指導中部地區落實碳強度控制目標要求,開展低碳城市、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支持湖北建設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