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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管控!水泥企業實施停/限產!
發表時間:2024-10-14

近日,多地區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并啟動相應管控措施,水泥等工業企業生產、運輸均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具體來看:


鄭州市:經研究決定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自2024年10月8日2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工業源減排方面,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嚴格督導相關企業落實季節性調控生產措施,督導燃煤發電企業加大優質煤使用比例。做好企業用電調度。加大燃煤發電企業監管力度,確保達標排放;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嚴格落實減排措施。豁免及未納入管控的企業污染物排放量較預警前不得上升。應急響應期間處于停爐狀態的工業企業,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開爐。


揚塵源減排方面,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氣環節作業,礦山停止露天作業,停止開采、運輸、修復等產生揚塵的生產活動。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工業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頻次。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在空氣濕度小于50%且氣溫高于5℃時,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2次;在空氣濕度大于50%或氣溫低于5℃時,停止灑水、噴霧、濕掃作業。


移動源減排方面,全市停止建筑清運(建筑垃圾、渣土)、水泥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砂石運輸,市區四環內停止建筑物料、裝飾建材物料、散裝水泥運輸(使用純電動、氫能源車輛的除外)。重點行業電力、煤炭、鑄造、建材、有色等企業優先使用鐵路、管道運輸,其余部分使用新能源或國六車輛運輸;鼓勵涉及大宗物料運輸企業錯峰運輸,做好生產物資儲備,預警期間盡最大努力減少車輛運輸。


衡水市:定于2024年10月8日1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嚴格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清單(2024年9月)》的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執行,對未納入該清單的涉氣企業按照停止涉氣工序或生產線的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污染減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禁止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使用。


鋼鐵、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汽車或國六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他涉及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其中,日進出超過10輛的用車單位應納入重點監管范圍。


(三)揚塵源污染減排措施


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除應急搶險外,原則上,施工工地應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等涉氣施工。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


石家莊:10月3日1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


按照《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依據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全市工業企業嚴格依法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二)移動源管控措施


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建成區、縣(市、區)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氣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鋼鐵、電力、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企業,依據企業績效級別,在允許運輸的情況下,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汽車或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三)面源管控措施


除應急搶險、民生保障工程外,施工工地全天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等工序,增加工地灑水抑塵頻次。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渣土、砂石料運輸車輛禁止上路。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


邯鄲:10月3日10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工業企業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按照調整后的《邯鄲市2024—2025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嚴格依法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鋼鐵、焦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車輛或國六排放標準(含燃氣)重型載貨車輛(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含燃氣)重型載貨車輛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中,日常進出超過10輛的用車單位應納入重點監管范圍。


面源管控措施。加強礦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除應急搶險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


滄州:于10月3日12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


按照滄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管控要求嚴格落實減排措施。


二、移動源管控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鋼鐵、焦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車輛或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中,日常進出載貨車輛超過20輛、日運輸量150噸以上或重型載貨車輛超過5輛的用車單位納入重點監管范圍。


三、面源管控措施


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除應急搶險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禁止線性工程鋪裝路面作業。


四、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實施,加強督導檢查,嚴格執法監管,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協助做好生產工序不可中斷的重點企業在應急減排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工業企業不發生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期間,要嚴格按照應急減排清單,分類施策、分級管控,績效分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可自主采取應急減排措施;納入生態環境部民生豁免的企業和項目,應充分保障正常生產,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少檢查、少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邢臺:2024年10月3日10時啟動Ⅱ級(橙色)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


全市工業企業按照《邢臺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Ⅱ級(橙色)應急響應減排措施要求,嚴格落實到位。


(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


加強礦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除應急搶險(納入保障類工程)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


(三)移動源管控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鋼鐵、焦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車輛或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中,日常進出超過10輛的用車單位應納入重點監管范圍。


哈爾濱: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自8日16時起,啟動三級(黃色)應急響應措施。


據悉,三級響應時,全社會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應達到1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應達到10%以上。哈市環保部門連夜開展環境執法檢查,檢查企業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和在線監控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情況;檢查工業企業煤、渣、焦、沙石等各類物料堆覆蓋情況。哈市工信委、建委等其他部門也啟動相應的應急子方案,對其所管轄的行業實施嚴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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