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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翁泉硼鎂股份有限公司采礦權深部協議出讓公示
發表時間:2024-10-18

(公示文號:遼采協示字〔2024〕14號)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有關規定,現將遼寧翁泉硼鎂股份有限公司采礦權深部協議出讓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遼寧省自然資源廳


  場所:沈陽市北陵大街29號


  二、受讓人


  名稱:遼寧翁泉硼鎂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鳳城市鳳凰城區二臺子村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10600759121449M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礦山名稱:遼寧翁泉硼鎂股份有限公司


  開采礦種:硼礦、鐵礦


  開采規模:100萬噸/年


  地理位置:鳳城市劉家河鎮


  開采范圍面積:1.0632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拐點,X(起標高),Y(止標高)


  1,4504166.1177,41572261.0444


  2,4503468.0972,41571904.7990


  3,4503570.0994,41571685.7998


  4,4504278.1102,41570955.8492


  5,4504580.1122,41570930.8443


  6,4504639.1178,41571430.8470


  7,4504656.1226,41571870.8542


  8,4504656.1238,41572270.8602


  開采標高:520米至90米。


  四、符合協議出讓規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協議出讓規定的情形:基于礦山安全生產和礦業權設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產系統進一步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除外)的已設采礦權深部資源。


  理由:符合《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4號)第一條第一款第三項“采礦權人在礦區范圍深部、上部開展勘查工作,無須辦理探礦權新立登記”、《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自然資規〔2023〕6號)第二條第二款“基于礦山安全生產和礦業權設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產系統進一步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除外)的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周邊、零星分散資源,以及屬同一主體相鄰礦業權之間距離300米左右的夾縫區域,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直接以協議方式出讓探礦權或采礦權”的規定。出讓收益按照《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執行。


  五、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的方式及途徑


  公示時間: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9日


  對本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材料形式反饋遼寧省自然資源廳(以公示期內收到時間為準)。


  單位地址:沈陽市北陵大街29號


  聯系電話:024-62789228,傳真:024-62789000


  六、其他內容


  無


  遼寧省自然資源廳


  2024年10月14日


來源:礦業權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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