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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文:五省(區)獲批,有遼寧!
發表時間:2024-11-22

11月12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財稅〔2024〕31號),決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內蒙古、廣西、浙江、遼寧、廣東五省(區)實施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這標志著我省和廣東、浙江共同成為全國僅有的三個同時享受“海路+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省份。


據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2023年9月,三部委批準以新疆阿拉山口、霍爾果斯鐵路口岸、浙江寧波舟山港為離境港,浙江華東國際連云港、義烏國際陸港為啟運港的全國首個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2024年4月底,在獲悉財政部啟動研究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擴圍相關情況后,省財政廳第一時間會同大連市相關部門研究啟動我省申報工作。5月初,省財政廳代省政府起草了《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申請在大連及東北部分陸港試行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函》,正式向國家爭取以大連大窯灣港為離境港,以長春、沈陽、通遼等地陸港為啟運港的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11月12日,《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正式印發,標志著我省申請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取得了重大成效。


重大意義


獲批陸路啟運港退稅政策對我省意義重大,實施相關政策有利于深入我省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助力東北全面振興,有利于大連港發揮獨特的區位優勢,提升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能級。同時,該政策也有利于我省發揮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優勢,打造海港和陸港疊加的啟運港退稅新模式,并促進海鐵聯運快速發展,提升對內對外開放合作水平。


據了解,隨著政策的推出實施,省財政廳將會同我省海關、稅務等相關部門,搶抓機遇,充分發揮啟運港退稅政策提升我省港口貨物吸附能力和服務輻射能力的積極作用,助力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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