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業噪聲、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許可管理,基本實現環境管理要素全覆蓋。到2027年,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全面落實,排污許可制度效能有效發揮。
記者了解到,從“十三五”開始,相關部門大力推進排污許可制度改革,實現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全覆蓋,完成了階段性改革任務。據介紹,實施方案聚焦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推動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制度在深度和廣度上進一步銜接融合,提出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生態環境執法、生態環境統計、環境保護稅等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銜接路徑,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