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生態環境局制定出臺《鞍山市生態環境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40條》,提升生態環境服務水平,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全力助推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為推進審批提效,市生態環境局實施政務事項全面進駐大廳和首席代表負責制,實現“一窗受理,分類審批,一口出件”,一次性告知各審批事項辦理流程,力爭實現“最多跑一次”。實行動態管理和“綠色通道”制度,除揮發性有機物外,對總量替代量在1噸以下的實施“即來即辦”。同時,設立環境咨詢服務專線,安排專業人員為企業提供政策法規咨詢服務,幫助企業準確理解把握環評有關要求。截至目前,共為79個項目辦理總量確認,其中“綠色通道”項目38個。接受企業咨詢260余次,協助20余個重點項目解決環評審批問題,完成223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有力推進重大建設項目盡快落地建設。
同時,積極推進規范執法,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常態化監管制度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嚴禁“一刀切”。在從嚴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的同時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寬嚴相濟執法。建立“執法+幫扶+普法”一體化環境執法工作機制,圍繞市民關心的生態環境問題,組織行業專家、企業代表等召開座談會;面向全社會聘請省級營商環境監督員,深入企業生產現場,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狀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污染物排放等情況,開展“定制化”幫扶指導,并開展針對性普法宣傳。截至目前,開展專題培訓9場,對企普法培訓5期,培訓人員181人次。現場幫扶企業40余家。
為保障這些措施有效實施,市生態環境局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加強與多部門溝通聯系,及時收集并解決民營企業問題。加強政策指導,宣傳解讀生態環境法規政策。印發《鞍山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成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開展局主要領導對口聯系、班子成員“一對一”服務、科室日常服務、執法人員走訪4方面行動,全面收集企業在生態環境領域的訴求建議,及時幫助企業解決發展難題。
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鞍山市生態環境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40條》包括支持綠色發展、優化環境準入、優化環境執法、加大政策支持和健全保障措施五大方面40條措施。市生態環境部門將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優化工作方式,主動聽取民營企業意見建議,暢通民營企業溝通渠道,全力支持民營經濟綠色、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