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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工信局修訂《2024年鞍山地區有序用電方案》
發表時間:2024-12-11

一、引言


為更好地保證鞍山地區電力供應,規范有序用電管理,保證地區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用電需求,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防止電網大面積停電和崩潰事故發生,根據《電力負荷管理辦法(2023版)》(發改運行規〔2023〕1261號)、《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2023版)》(發改運行規〔2023〕1283號)、《遼寧省電力負荷管理實施細則》(遼工信電力〔2024〕20號)、《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修訂2024年遼寧省有序用電方案的通知》(遼工信明電〔2024〕69號),結合鞍山市電力供需情況,編制本方案。


二、工作原則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電力供應保障工作要求,按照《電力負荷管理辦法(2023版)》(發改運行規〔2023〕1261號)、《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2023版)》(發改運行規〔2023〕1283號)、《遼寧省電力負荷管理實施細則》(遼工信電力〔2024〕20號)規定開展工作,統籌地區產業結構、用電特性、發電能力等因素,科學研判電力供需形勢,主動應對電力供需矛盾。嚴防拉閘限電,切實保障群眾生活、城市運行和基本公共服務用電。堅持需求響應優先,有序用電保底,節約用電助力,最大限度減少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二)工作原則


方案編制依據“安全穩定、有保有限、注重預防”為原則。


1.安全穩定。堅持“總量控制,結構優化”,統籌電網運行安全、電力設備安全、供用電秩序穩定,按照先錯峰、后避峰、再限電的順序實施有序用電。


2.有保有限。堅持“先生活、后生產”,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共利益、國家安全的重要用戶用電需求,首先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用戶用電負荷,壓減產能過剩行業用電和不合理用電需求。


3.注重預防。堅持“科學調度,提前準備”,加強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分析,及時發布電力供需預警信息,提前做好有序用電各項準備,有效提升應急響應能力。


(三)重點保障以下用電


1.應急指揮和處置部門,主要黨政軍機關,廣播、電視、電信、交通、監獄等關系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用戶;


2.危險化學品生產、礦井等停電將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保安負荷;


3.重大社會活動場所、醫院、金融機構、學校等關系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用戶;


4.供水、供熱、供能等基礎設施用戶;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產等農業生產用電;


6.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


(四)重點限制以下用電


1.違規建成或在建項目;


2.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淘汰類、限制類企業;


3.單位產品能耗高于國家或地方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


4.景觀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業。


(五)首先限制“兩高”用戶用電需求


1.高耗能用戶:《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于明確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政策落實相關事項的函》明確了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不含肥料制造)等為高耗能行業。依據《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兩高”項目有序用電管理調整2021年今冬明春有序用電方案的通知》(遼工信電力〔2021〕242號)確定高耗能用戶范圍。


2.高排放用戶:依據《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兩高”項目有序用電管理調整2021年今冬明春有序用電方案的通知》(遼工信電力〔2021〕242號)中遼寧省生態環境廳梳理確定的高排放用戶名單確定高排放用戶范圍。


三、電力供需形勢分析


(一)年度電力供需情況分析


鞍山電網以工業負荷為主,峰谷差偏大,地區負荷特性呈峰谷倒置的特點,主要電源由500千伏鞍山變、王石變、唐家變、析木變和遼陽變1號主變提供。2023年鞍山地區全口徑最大電力465萬千瓦,網供最小電力176萬千瓦,最大峰谷差289萬千瓦。2024年1至9月鞍山地區全口徑最大電力450萬千瓦,網供最小電力188萬千瓦,最大峰谷差262萬千瓦。


(二)地區年度用電需求分析


預計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鞍山電網負荷增長需求主要集中在鋼鐵和菱鎂產業,預測此期間鞍山電網全口徑最大用電負荷約為480萬千瓦。


(三)地區電網輸送能力分析


鞍山市電網屬遼寧省中部電網,是遼寧省電網的負荷中心之一。鞍山電網為典型的受端電網,網內主要電源有500千伏鞍山變、王石變、唐家變和遼陽變1號主變,通過220千伏聯絡線與沈陽、遼陽、大連、盤錦、營口、本溪、錦州、丹東電網相連。鞍山電網按地理位置及220千伏網架結構可分為鞍山主網、臺安電網、岫巖電網三個部分。鞍山主網又因220千伏網架分區解環要求,進一步分為北部、中部、南部三個供電分區。鞍山電網整體上呈現“三區兩網”的網架結構。鞍山電網各220千伏變電站均實現兩回及以上電源線路環網運行,各變電站均為兩臺或多臺變壓器運行。


(四)地區調峰能力分析


鞍山電網地方電源特點為:發電占比小,火電為主體,自備電源多。 按全社會用電量統計2023年受上級電源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81.6%,地方電廠發電量僅占全社會用電量的18.4%,其中火力發電占16.99%,風電、光伏、水電占比1.41%。從發電用途上看,上網部分僅占總發電量的11%,自發自用為89%。


鞍山風、光資源分別屬四、三類地區,風電、光伏裝機容量53.73萬千瓦,僅占全省的2%,占比較小,年底前有50萬千瓦風電等待接入。


(五)地區電力供需平衡情況分析


鞍山北部分區主要為鞍鋼主廠區供電,地理位置主要處于鞍山北部城區。網內由鞍山變#1、#2主變,遼陽變#1主變共3臺100萬千伏安主變供電,在鞍山變、遼陽變220千伏母線實現與中部供電分區、遼陽電網分區解環運行。


鞍山中部分區主要為市區內商住用戶及鞍鋼礦業集團供電,地理位置主要處于鞍山南部城區、海城北部部分地區。網內由鞍山變#3主變,唐家變#2、#3主變、王石變#2主變共4臺100萬千伏安主變供電,在鞍山變、王石變220千伏母線實現與北部、南部供電分區解環運行。中部分區500千伏主變整體供電能力為290萬千瓦,最大負荷為163萬千瓦,供電裕度較為充分。


鞍山南部分區是鎂制品工業負荷的集中地,地理位置主要處于鞍山海城市、岫巖縣北部部分地區。網內由王石變#1主變,析木變#2、#3主變共3臺100萬千伏安主變供電,在500千伏王石變220千伏母線實現與中部供電分區解環運行。同時通過220千伏東牛一二線、英蟠線與營口北部、南部電網相連。南部分區500千伏主變整體供電能力為200萬千瓦,最大負荷為130萬千瓦。


臺安電網由220千伏西桓變、新開變、黃沙變三座變電站組成,變電容量108萬千伏安,最大負荷約43萬千瓦,通過220千伏遼新一二線與遼中電網相連,通過220千伏邊桓線、青桓線與遼西電網相連。


鞍山岫巖電網主要由220千伏岫巖變供電,變電容量36萬千伏安,最大負荷約26萬千瓦。岫巖變處于丹東-大連系統,通過220千伏黃岫線與大連電網相連,通過 220千伏寶岫線與丹東電網相連。


四、有序用電方案


(一)編制措施


1.有序用電方案


結合2024年遼寧省及各地區電力負荷預測情況,綜合考慮各市工業網供負荷占比和全口徑網供負荷占比后,向鞍山地區下達的負荷調控指標是:Ⅵ級(5%及以下)22萬千瓦;Ⅴ級(5%-10%)44萬千瓦;Ⅳ級(10%-15%)53萬千瓦;Ⅲ級(15%-20%)71萬千瓦;Ⅱ級(20%-25%)89萬千瓦;Ⅰ級(25%-30%)106萬千瓦。按照《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修訂2024年遼寧省有序用電方案的通知》(遼工信明電〔2024〕69號)要求,將《電力負荷管理辦法(2023版)》(發改運行規〔2023〕1261號)第十七條規定的重點限制用電的用戶全部安排在Ⅵ級;安排“兩高”用戶執行有序用電措施,首先限制本地區“兩高”用戶用電需求。


按照鞍山市電力用戶用電特性,根據每級負荷調控指標的最大電力,以“留有裕度”為原則,合理安排有序用電措施,切實保證實施效果。


《電力負荷管理辦法(2023版)》第十七條規定的重點限制用電的用戶全部列入Ⅵ級,作為優先限制用電的對象。


高耗能、高排放“兩高”用戶全部列入Ⅴ、Ⅵ級措施。


非“兩高”用戶的B采礦業、C17紡織業、C22造紙和紙制品業、C29橡膠和塑料制品業、C33金屬制品業、C34通用設備制造業的六種行業,為鞍山地區主要日間負荷,生產負荷可隨時調控,可作為“快上快下”的錯峰負荷,一般無安全隱患,列入Ⅴ級措施。


非“兩高”行業的其他工業:控制負荷較小,與生活關聯性較大,列入Ⅳ級及以上措施。將Ⅳ級措施新增用戶按錯避限電負荷比例設置為Ⅳ級措施、Ⅲ級措施。


商業和服務業:行業用電負荷較小,實施有序用電能力弱,涉及居民生活質量,為保證居民正常生活,將商業和服務業負荷列入Ⅱ級及以上有序用電措施安排。將Ⅱ級措施新增用戶按錯避限電負荷比例設置為Ⅰ級措施、Ⅱ級措施。


參與有序用電用戶均是按照有序用電編制原則篩選的,總戶數為1379戶,供電總容量為955.99萬千伏安。


(二)執行方式


有序用電工作采用雙高全限、自動提級、輪轉實施、比例壓降等措施具體實施。


雙高全限:安排“兩高”企業用戶執行有序用電措施時,僅保留保安負荷和承擔居民供暖、供氣等民生工程負荷。其中,鞍鋼集團在執行時視為整體。


自動提級:如本級內啟動所有企業仍未滿足,自動啟動下一級別有序用電措施。


輪轉實施:在指標小于44萬千瓦時,Ⅴ級、Ⅵ級內用戶(鞍鋼除外)按供電區域依次排序執行、限滿為止、輪轉實施、確保所有企業輪完后啟動下一次輪轉循環。當缺口大于44萬千瓦時所有用戶全部執行有序用電措施。


輪停方案執行:結合鞍山地區用電特點,在22:00-6:00長期執行有序用電時,采用電熔鎂用戶輪停方式進行,所有電熔鎂企業電熔鎂窯爐全部停止生產。針對各個級別的輪停方案,將電熔鎂企業進行分組,分別為A組、B組、C組、D組、E組、F組,以第一級方案為例,確保在任意時刻,每組用戶輪停負荷均達到第一級輪停負荷要求。若啟動二級輪停,第一天A組+B組開展限電,第二天C組+D組進行限電,第三天E組+F組進行限電,第四天A組+B組進行限電......以此類推進行循環;若啟動三級及以上輪停,第一天A組+B組+C組進行限電,第二天D組+E組+F組進行限電,第三天A組+B組+C組進行限電......以此類推進行循環;若啟動四級及以上輪停,第一天A組+B組+C組+D組進行限電,第二天B組+C組+D組+E組進行限電,第三天C組+D組+E組+F組進行限電......以此類推進行循環;若啟動五級及以上輪停,第一天A組+B組+C組+D組+E組進行限電,第二天B組+C組+D組+E組+F組進行限電,第三天C組+D組+E組+F組+A組進行限電......以此類推進行循環;若啟動六級及以上輪停,直接A組+B組+C組+D組+E組+F組進行限電。預計每級可限制25萬千瓦,全部限制可達150萬千瓦。電熔鎂輪停方案詳見附件二。


(三)執行流程


1.方案啟動


鞍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市工信局”)根據電力供需情況,及時啟動有序用電方案,并報告鞍山市人民政府。


國網鞍山供電公司(以下簡稱“供電公司”)及時向市工信局提出啟動有序用電方案建議,并配合市工信局發布有序用電啟動公告。


2.方案執行


在保證有序用電方案整體執行效果的前提下,供電公司應優化有序用電措施。在電力缺口縮小時,在市工信局授權下,及時有序釋放用電負荷,盡量滿足用戶合理需求,減少限電損失。


在對用戶實施、變更、取消有序用電措施前,應提前履行告知義務,并保留工作痕跡。


3.統計上報


有序用電方案實施期間,供電公司應開展有序用電影響負荷、用電量等相關統計工作,并及時報市工信局。


4.工作職責


市工信局會同供電公司共同編制有序用電方案,征求各縣(市)區政府及重點企業意見后報市政府審定,經市政府同意后,上報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各縣(市)區政府會同各供電分公司負責做好本轄區有序用電方案編制工作,重點企業要“一企一策”做好落實,負責監督管理本地企業執行效果。


五、工作要求


1.市工信局負責全地區的有序用電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電力科。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工作。


2.供電公司是有序用電工作的實施主體,辦公室設在市電力負荷管理中心,負責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實施有序用電相關工作;營銷部負責統籌安排公司各部門有序用電管理工作;市電力負荷管理中心負責監控、統計有序用電執行期間各項數據,按時組織有序用電演練;客戶服務中心、各縣(區)分公司負責對接轄區內用戶,確保有序用電管理工作實施到位。各部門應依據有序用電方案,結合實際電力供應能力和用電負荷情況,做好有序用電工作。


3.有序用電方案涉及的電力用戶應支持配合實施有序用電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對執行方案不力、擅自超限用電的電力用戶由市工信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規定程序停止供電。重要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應急保安電源。對組織有序用電不到位的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重點企業,供電公司將向市工信局進行書面匯報。


4.對符合有序用電執行原則的新裝或恢復用電以及用電變更的電力用戶,要及時納入有序用電方案。


5.有序用電實施期間,供電公司應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落實工作流程,及時開展有序用電影響用電負荷、用電量等相關統計工作,及時報市工信局。


六、 附則


本方案實施后,原有序用電方案廢止,在新的有序用電方案出臺之前,延續執行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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