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環保整改一直在持續進行中,就在近日,營口市生態環境局在官網發出公告,對營口南樓經濟開發區工農村一家耐材企業重燒鎂砂建設項目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進行了公示。
2023年12月27日,營口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進行了實地調查,發現該企業的重燒鎂砂建設項目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即新建1座重燒窯主體工程已建設完成,未連接原有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尚未投入生產。
以上事實有執法人員現場留取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調查詢問筆錄1份、現場圖片2份、影像資料1份、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法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等證據為憑,該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營口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營口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試行)》第八條第一項及《營口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環評類)》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對該企業作出罰款人民幣叁萬貳仟伍佰伍拾元柒角貳分的行政處罰。
營口市近年來一直通過在線監測、無人機、隨機現場抽查等方式推動環保整改,已覆蓋轄區內所有菱鎂企業,這次事件也是提醒廣大企業一定要合法合規進行生產,不要投機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