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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遼寧局監察人員倒查監控發現貓膩:“消失的9分45秒”讓隱患現了原形
發表時間:2025-06-04

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遼寧局監察執法三處監察人員對轄區某錳礦開展監督檢查時,發現3名工人進入200米垂深的巷道過程存在貓膩,原本需要步行15分鐘的路程,實際僅用5分15秒。事后查明,這其中“消失的9分45秒”,是因為3名工人在行進中竟然完成了一次危險的蹬鉤滑行。


原來,在事發當天對該錳礦的風險研判會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遼寧局監察執法三處監察員指出發現的問題:“垂直深度200米,沒有提升人車,需步行下井,這需要我們進行關注。我剛才看了他們的入井視頻,下井時間可能藏著貓膩,仔細查查是否有蹬鉤情況。”


另一位監察員在該礦監控中心查看監控視頻,將目光鎖定在井口攝像頭。畫面顯示:7時56分15秒,3名工人依次進入井口監控區域,身影消失在入井監控畫面中,身上反光條最后一次閃過鏡頭。


隨后,監察員將視頻切到井底車場監控,顯示:8時01分30秒,這三名工人突然出現在井底視頻覆蓋區,肩燈晃動著走向作業面。


監察員在工作日志上畫下時間軸:理論上需要步行15分鐘的路程,實際僅用5分15秒。“按巷道坡度測算,即便是小跑,最快也需要10分鐘以上。”他在圈出時間差后說,“這消失的時間,足夠完成一次危險的蹬鉤滑行。”


“從井口走到井底需要多久?”戰征將畫出的時間對比表遞到礦長王某面前,表格里的“理論15分鐘”和“實際5分15秒”的紅色批注格外顯眼。


王某手指點著桌角,聲音發虛:“可能是工人走得快……”


“我們上午在井下檢查時有實測數據。”說完,監察員打開執法記錄儀,畫面中監察人員佩戴計時器,從井口沿人行通道徒步至井底,全程耗時15分鐘。“這還是未在攜帶工具條件下的行進速度,作業人員若攜帶工具需要15分鐘以上。”


在事實面前,最終王某道出實話:“其實是咱們的工人為了趕時間,偷偷蹬鉤了,還以為監控肯定拍不到……”


在問題通報會上,監察人員結合以往事故教訓指出作業人員違規蹬鉤的危險性,約談該礦主要負責人,同時要求屬地監管部門對該礦責任人員實施行政處罰,責令該礦停產整頓,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增強職工安全風險意識,加密視頻監控探頭,嚴防同類問題發生。(楊歆琳 楊嚴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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