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訊,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優化機動車環境監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遼寧省營口市生態環境局創新監管模式,將部門聯合、精準執法、科技支撐與幫扶引導深度融合,顯著提升移動源環境監管效能。
構建高效聯動機制
營口市生態環境局貫徹《意見》提出的“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優化監管方式”的要求,主動聯合市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執法部門,打破部門壁壘,建立常態化執法聯動、案件移交、源頭追溯等工作機制。三方共同研究選定重型貨車通行集中且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關鍵路段作為執法點位,科學制定行動方案,確保執法行動精準高效、安全有序。
例如,將貨車抽查納入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計劃;依托現有貨運通道超限超載檢測站點、重要交通卡口等,聯合開展路檢路查;依法追究生產、銷售、使用作弊器,以及破壞、篡改OBD或污染控制裝置的相關方責任。對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加強跨區域合作和“兩法”雙向銜接,完善證據轉換等雙向銜接機制。
此模式有效整合了執法資源,形成了“生態環境檢測定性、公安交警處罰震懾、交通部門督促整改”的全鏈條閉環監管合力。
提升數智化監管水平
聚焦重型貨車“三不兩改一黑”等突出環境問題,營口市生態環境局探索應用新方法。在現場,執法人員對OBD快速診斷儀、內窺鏡、尿素檢測儀等先進設備應用盡用,為判定污染控制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提供了技術支撐。
同時,營口市生態環境執法系統專門增設重型貨車執法幫扶模塊,實現了從“線上問題推送—現場執法檢查—整改要求下達—維修結果反饋”的全流程線上閉環管理。這一數字化平臺的構建與應用,完善了重型貨車排放監管體系,大幅提升了監管的精準性、規范性和透明度。
精準把握執法尺度
在執法過程中,營口市生態環境局遵循“包容審慎監管”和“優化營商環境”原則,對于發現問題的車輛,指導提醒并督促及時維修治理,逾期未改正或屢查屢犯的,列入重點管理清單;構成違法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并將車輛環境違法行為告知相關運輸公司、重點用車單位,督促其加強車輛管理。
今年以來,營口市發現32輛涉嫌環境違法車輛,對于其中31輛情節相對輕微且屬于首次發現的違法行為,創新應用承諾告知制度,現場下達《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書》,給予車主限期整改機會。截至目前,輕微違法車輛均在承諾期內完成整改。對于1臺經專業機構檢測確認尾氣排放超標的車輛,移送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并納入重點監管清單,彰顯了法律的剛性約束。戰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