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企業涉電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能發安全規〔2025〕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規范電力企業涉電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電力企業涉電應急預案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國家能源局組織修訂形成了《電力企業涉電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能源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