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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購買科技創新服務最高獲20萬元補貼
發表時間:2025-08-28

剛剛起步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往往面臨科研經費捉襟見肘的難題,我省全面推行的科技創新券制度將有效解決這一問題。今后,這類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技術開發、試驗測試等科技服務都可以使用科技創新券,每年每家企業可獲不超過20萬元的政府科技創新補貼。


日前,《遼寧省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就此進行了解讀。《辦法》所稱科技創新券,是指利用省級財政科技資金,支持科技型企業向服務機構購買科技創新服務的一種政策工具。創新券作為推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的重要政策工具,其作用已在全國范圍得到廣泛認可,對于構建開放共享創新生態、降低企業創新成本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那么,哪些企業能拿到創新券?


我省明確了支持對象。遼寧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具有健全的財務機構,運行管理規范。在上一會計年度及當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和質量事故、嚴重弄虛作假和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具備相應的研發基礎或成果轉化能力,申請創新券支持的科技研發活動應與主營業務相關,與開展合作的科技服務機構之間無任何隸屬、共建、相互參股等關聯關系。且符合“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在庫企業,省級雛鷹、瞪羚、獨角獸企業,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有效期內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入駐省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的在孵企業等上述條件之一的。


創新券可以用來干啥?


我省給出了支持范圍。企業開展研發創新項目過程中,購買省內的研究開發、技術轉移轉化、檢驗檢測、中試驗證、大型科研儀器設施共享等科技創新服務。主要包括:研究開發服務、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檢驗檢測服務、中試驗證服務、大型科研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和其他專業技術服務。


如果企業購買科技創新服務所需經費已獲得省級財政科技資金資助,或按照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要求開展的法定檢測、強制檢測,以及重復、批量檢測等不屬于科技創新的事項,以及購買的科技創新服務與其開展的科技創新活動無直接相關性的,不在支持范圍。


創新券額度按照年度預算實行總額控制,根據申領、審核流程,遵循先到先得原則。支持額度不超過企業購買科技創新服務實際發生費用的30%,每年可根據預算及企業申請情況動態調整支持比例。每次申請補貼額度最低1000元,每個年度每家企業支持額度不超過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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